江苏拟立法给外商投资保驾护航,涉及保障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
- 来源:现代快报
- 时间:2023-05-30 01:2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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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讯(记者徐红艳)作为外资大省,江苏如何进一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增强外国投资者的信心,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5月2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举行,审议《江苏省外商投资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其中拟提出,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定;对近年来江苏在外商投资促进中的成功经验和创新实践加以固化;强调重点激励,建立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制度;优化人才引进和服务等。
省商务厅厅长陈涛对《江苏省外商投资条例(草案)》进行了说明。他表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是我国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内容。作为利用外资大省,江苏实际使用外资总量持续居于全国前列。2022年,江苏实际使用外资305亿美元,同比增长5.7%,占全国比重16.1%,规模继续保持全国首位。
“立足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亟需制定一部符合上位法精神、促进高水平开放的地方性法规,以增强外国投资者信心、巩固江苏利用外资领先地位。”陈涛介绍,《条例(草案)》共5章43条,主要内容包括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切实维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坚持服务型政府的理念等内容。
在坚持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条例(草案)》强调充分发挥江苏既有的高水平开放平台、区域合作国家战略的优势,包括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省内各类开发园区的功能优势和带动作用以及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开放联动作用等,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
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条例(草案)》立足于当前发展阶段和江苏利用外资的实际需求,进一步细化落实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规定,强调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本省支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以及地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等。
同时,《条例(草案)》将近年来江苏在外商投资促进中的部分成功经验和创新实践加以固化,强化鼓励引导,促进外资提质增效,比如鼓励外国投资者参与本省制造业集群、优势产业链建设,打造产业链共同体;鼓励跨国公司在本省设立地区总部和功能性机构,积极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与调整;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加强研发,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利润再投资,引导存量外资在江苏深耕发展等。
为切实维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条例(草案)》从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关切出发,一是强化对制定涉及外商投资规范性文件的约束、促使各级政府履约践诺等;二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制度,健全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相结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三是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加大投诉协调工作力度,推动解决跨部门跨地区外商投诉事项;四是鼓励仲裁机构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商事仲裁的国际化程度。
值得关注的是,《条例(草案)》提出,在投资管理中,落实上位法的信息报告制度,规定有关部门履行负面清单审核职责,规范行政检查,配合国家开展安全审查,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此外,《条例(草案)》单独设立一章,对优化外商投资服务作出具体规定。一方面总结提炼江苏近年来外商投资服务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如建立健全政企沟通机制,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的困难和问题;强调重点激励,建立重大外商投资项目服务制度。另一方面针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重点关注的问题予以回应,其中提出,加强税收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与税务机关谈签预约定价安排;加强金融服务,帮助外商投资企业多渠道融资;优化人才引进和服务,协调外国投资者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加强法律服务;对依据外资三法设立的企业,提供过渡期专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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