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代表应如何承担法律起诉的责任
- 来源:找法网
- 时间:2023-08-11 10:45:27
一、公司法人代表应如何承担法律起诉的责任
公司法人代表应一般不用承担被法律起诉的责任。
除非出资不实的责任的承担的问题,如果法人代表不是股东,而如果公司的股东没有实际出资、出资不实或者抽逃出资,那么应当由股东承当不足注册资本的责任,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公司亏损的责任承担问题,如果公司经营失败,那么将以公司的全部财产用来偿还债务,仅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必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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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公司的股东利用公司来从事犯罪活动,或者其他违反行政法的活动,例如偷税漏税,都应当有实际行为人承担责任,如果法人代表没有实际从事该犯罪活动,那么是不必承担责任的。但是存在一种风险:如果法定代表人的印章在他们手上,他们从事非法活动时可能会利用该印章,那时你将面临被调查甚至起诉的风险。或者他们从事非法活动,虽然法人代表不知道,但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签字,也会被牵连。
综合来说,如果发生经济方面的责任,法人代表基本上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发生违反犯罪行为,则法人代表可能会被牵连。
二、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利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法人代表的权利:
1.对外代表公司的权利,签署法律性文件资料。
2.代表公司签订合同的权利。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常常是合同的生效条件,法定代表人一经签署,合同即为生效。
3.公司发行债券、股票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盖章。
4.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权。
《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职权主要有: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三、公司法人代表与法定代表人的区别
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一个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个确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正职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担任法定代表人,设有董事会的法人,以董事长为法定代表人,没有董事长的法人,经董事会授权的负责人可作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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